文件提出,浙江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細則,近期將出臺。
2025年6月1日至文件出臺前的過渡期,上網電價結算方案如下:
一、上網電價計算原則
1、存量項目(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投產)
繼續執行現行價格政策及市場規則。
2、增量項目(2025年6月1日起(含)全容量投產)
上網電價:90%煤電基準價+10%實施現貨電價(分風電、光伏兩類)
二、全容量并網時間的界定
1、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項目:以電力業務許可證標明的機組投產日期為準;登記多臺機組的,以最后一臺機組并網的日期為準;
2、無需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項目:以電網企業記錄的首次并網時間為準。
另外,各類新能源項目(含增量項目)可以按照現行市場規則參與綠電交易、結算。
文件如下:
